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、负责制定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 2、负责全校建设维修工程、物资设备、各类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与采购管理工作。 3、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、经营性资产租赁项目的招标与采购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根据学校年度财务计划和各相关单位编制的具体采购项目计划,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合理安排采购项目并组织落实。 5、负责各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,及时发布招标信息,组织编制招标文件、项目现场勘察和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。 6、负责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,以及履约能力的考察,发售招标文件。 7、负责组织学校各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、评标、定标工作。 8、负责组织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。 9、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洽谈、审查与签订。 10、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,考核供应商执行合同情况及售后服务质量。 11、负责全校进口设备订货、报关、免税、商检、索赔等工作。 12、负责“评标专家库”和“供应商库”的建设。 13、负责组织需纳入教育部、省、市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。 14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副主任: 陈明均 电话:3592319 办公地点:致远楼107室 工作人员: 李 琳 电话:3591692 办公地点:致远楼102室 祝 睿 电话:3591692 办公地点:致远楼102室 刘 斌 电话:3592319 办公地点:致远楼107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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